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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0年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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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0年度)》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0年度)》的通知

财考[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0年度)》,现予印发。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0年度)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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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0年度)

注册会计师作为向社会提供审计、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执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执行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目的就是选拔和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一、考试目标和科目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
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六个科目。
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其中包括在国际环境下运用英语进行业务处理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个科目,分成试卷一和试卷二。
本大纲规定了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的测试目标、测试内容、工作经验积累的建议以及样题。
大纲所附样题以及样题测试内容只为考生提供考试方式、考试题型的参考,考试时题目数量和分值可能会做适当调整。
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测试目标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要求考生在掌握专业阶段各学科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经验积累,能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和相关技能对职业环境中的实务案例,进行信息的筛选、甄别和判断,识别业务问题的性质、影响和要求等,运用所掌握的信息、知识进行深入的业务和财务分析及处理,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并清晰地进行表达阐述。具体来说,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
1.与认知、分析和评价相关的能力
(1)能够识别业务、技术和职业道德问题;
(2)能够应用技术知识,以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
(3)能够理解更广泛的实体经济活动;
(4)能够根据已有知识、经验以及逻辑推理的能力,理解所要解决问题和资料的相关性;
(5)能够选择恰当的分析工具;
(6)能够依据要求、现状和数据,进行分析;
(7)能够评估信息的质量;
(8)能够分析优势、弱点、机会和威胁,并根据轻重缓急做出恰当判断;
(9)能够考虑竞争对手、企业内部人员以及其他各方的反应;
(10)能够根据事件、影响、假设以及分析形成的信息得出结论,提出建议。
2.与沟通和表达相关的能力
在对问题的判断分析和表达阐述中,能够做到思路清晰、结构合理、论据充分、逻辑严密、陈述客观、表达流畅。
三、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主要内容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由两张试卷组成:以鉴证业务为核心的试卷一;以技术咨询和业务分析为核心的试卷二。每张试卷的考试时间均为3.5小时。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可能涵盖专业阶段6科的主要内容,2010年度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职业道德
1.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2.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会计
1.长期股权投资
2.资产减值
3.股份支付
4.企业合并
5.金融工具
6.收入确认
7.合并财务报表
(三)审计
1.风险评估
2.风险应对
3.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4.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
5.特殊项目的考虑
6.完成审计工作与出具审计报告
(四)财务成本管理
1.财务报表分析
2.财务估价
3.长期筹资
4.营运资本管理
5.本量利分析
6.业绩评价
(五)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战略分析——外部环境、内部资源、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战略选择
3.战略实施
4.战略控制
5.风险管理实务
(六)经济法
1.公司法律制度
2.证券法律制度
3.破产法律制度
4.合同法律制度
5.竞争法律制度
(七)税法
1.增值税法
2.营业税法
3.企业所得税法
4.个人所得税法
5.税务筹划
说明: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不安排专业阶段所要求的详细计算测试,但考生须作必要的财务和业务分析。
四、实务工作经验积累的建议要求
《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建议考生在具有一定实务工作经验基础上参加综合阶段考试,本大纲建议考生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积累实务工作经验:
1.职业敏感性和商业意识——能够发现或意识到企业内部、外部的问题和压力的变化,并能评估企业的绩效和风险。
2.应用技术知识——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专业阶段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有所深入。
3.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识别问题并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评估事件的可能影响,做出自信的决定且提出处理建议。
4.专业判断——能够提出恰当、有效的专业处理建议,符合组织的战略目标。
5.沟通——能够使提出的处理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效地影响利益相关者。

五、样题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样卷)
说明:本试卷共1题,50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新华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风机”)主要从事风机、风阀、防火阀、空气净化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主要面向地铁、隧道和工业民用建筑三大应用领域,在地铁、隧道等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新华风机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师为立诚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2月新华风机决定更换其财务报表的审计师。2010年1月,新华风机财务总监张总与求实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并正式提出聘请其担任新华风机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师。
求实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承接新客户评价工作后,决定接受委托承接新华风机的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资料一:在进行承接新客户的评估工作过程中,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新华风机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王自强了解到新华风机的一些基本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2009年9月,新华风机的财务总监突然离职,由于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新华风机安排负责销售业务的张总兼任财务总监,管理财务工作。张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前曾在某电力公司担任主管会计。
2.新华风机目前主营的通风设备具有如下特点:
①一般应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合同金额高;
②大部分为非标准件产品,所需技术参数一般根据客户实际运行环境而定,需要生产商具有较高的研发设计能力;
③产品的精度、强度、性能指标及运行的可靠性等方面要求较高,制造工艺较为复杂,产品质量控制要求严格;
④由于技术附加值高,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3.新华风机2009年度销售收入中,用于地铁、隧道的通风设备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76%。根据新华风机管理层提供的财务分析资料,新华风机于2009年第四季度完成了几个主要客户的订单,第四季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全年销售收入的40%。
4.为了缩短供货周期,新华风机在八个主要国内客户所在地设立了销售代表处,每个销售代表处均设有仓库。新华风机将客户所需产品提前发往各销售代表处仓库,并由各销售代表处根据客户提交的发货通知直接将产品发往客户仓库。
5.为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新华风机向其客户提供更长的质保期。行业内同类产品的质保期为1年,而新华风机产品的质保期为3年。同时,新华风机向客户提供24小时内上门维修的服务承诺。随着产品销售数量的增加,新华风机的质保费用呈快速增长趋势。
6.为了保持产品技术研发的领先优势,新华风机近几年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新华风机拥有自己的研究所和产品检测实验室,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其下属的南方风机检测实验室是国内通风与空气处理行业仅有的三家经国家评定认可的实验室之一。
7.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新华风机的产品出口东南亚国家。近几年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至2009年出口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5%和30%。新华风机出口产品标价和结算货币均为美元。
8.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新华风机管理层计划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新华风机尚未引入战略投资者。
资料二:新华风机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华风机2009年度未审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下: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华风机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千元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70 1,500
应收账款 16,300 2,170
预付款项 2,000 600
存货 8,100 4,200
其中:原材料 4,100 2,100
产成品 4,000 2,100
流动资产合计 27,270 8,47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000 4,000
固定资产 36,820 20,000
无形资产 1,2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035 24,000
资产总计 69,305 32,4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 3,000
应付账款 7,257.85 5,090
预收款项 1,100 1,000
流动负债合计 18,357.85 9,0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00 -
负债合计 28,357.85 9,090
股东权益:
股本 20,000 20,000
盈余公积 1,349.80 338
未分配利润 13,647.15 3,0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4,996.95 23,380
少数股东权益 5,950.20 -
股东权益合计 40,947.15 23,3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9,305 32,470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新华风机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千元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营业收入 125,289 70,260
其中:地铁风机 34,065 -
隧道风机 61,224 46,260
工业民用建筑风机 30,000 24,000
减:营业成本 98,700 58,2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 60
销售费用 8,250 3,810
管理费用 4,260 3,630
财务费用 2,000 300
二、利润总额 11,929 4,220
减:所得税 1,811 642
三、净利润 10,118 3,5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00 3,578
少数股东损益 1,118 -



资料三:新华风机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
(一)新华风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陈东升 个人 30%
其他新华风机管理层 个人 5%
南风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40%
华信公司 公司 25%

(二)新华风机对外投资如下:




60% 100%




东华风机公司
2009年8月,新华风机从非关联方处购买了东华风机公司60%的股权,东华风机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其主要产品也是通风设备。
西华轴承公司
西华轴承公司是一家以轴承制造为主的企业,为新华风机全资子公司。

(三)其他相关资料

1.陈东升为新华风机的董事长。
2.陈东升拥有华信公司20%的股份,并担任华信公司董事会成员。2009年华信公司向新华风机销售了400万元原材料。
3.陈东升拥有东升货运公司100%股权。东升货运公司为一家经营货物运输的企业,其主要客户为新华风机。由于公司规模较小,东升货运公司未设置专门人员对运输单据进行整理归集,存在丢失运输单据情况。东升货运公司与新华风机之间的运费结算以新华风机的记录为准。2009年东升货运公司向新华风机提供了100万元的运输劳务。
4.由于西华轴承公司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新华风机逐年减少向西华轴承公司采购的数量。2009年西华轴承公司向新华风机销售了100万元的轴承。
5.2009年新华风机向东华风机公司销售了600万元通风设备零部件。

资料四:新华风机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王自强于2010年1月25日收到新华风机财务总监张总的邮件,相关内容如下:

发件人:张先生 (财务总监)
收件人:审计合伙人王自强
主题:2009年度财务报表有关事项
王先生:您好!
很高兴贵所承接我公司审计业务,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我公司2009年12月发生的一些交易或事项,由于存在疑问尚未进行会计处理。我在附件一中对这些交易或事项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我的问题。请就这些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建议,并予以回复。
此外,我公司董事会最近通过了2010年的业务发展计划。我在附件二中对2010年的部分业务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关问题,请予以回复。
最后,我公司希望近期对财务核算系统进行升级,内容包括采购新的财务软件以及对公司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构建。希望贵所能在这方面为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帮助我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协助公司财务人员完成软件的初始化工作。
谢谢!

附件一
2009年12月发生的尚未处理的相关交易或事项
1.2009年12月1日,新华风机出口销售产品100万美元,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为2010年3月1日。为了减少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新华风机与某银行签订了一项3个月期售出美元的远期合同。根据该远期外汇合同,新华公司将于2010年3月1日以1美元兑6.68人民币元的价格出售100万美元。请问:上述套期业务是否可以采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为什么?
2.目前,新华风机出口销售的货款回收期一般在两个月内。为了缓解流动资金紧张的压力,2009年12月31日,新华风机以应收海外客户的账款60万美元为抵押从银行获得美元贷款,并将取得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请问:新华风机对上述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3.新华风机客户——天华建筑公司使用新华风机生产的通风设备为业主安装中央空调系统,由于中央空调系统出现故障,天华建筑公司赔偿了业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元。随后,天华建筑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华风机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经过新华风机及一家独立的质量检测公司检验,均未发现新华风机提供的通风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自2009年初以来,新华风机已经陆续接到几起针对该类通风设备的质量投诉。请问:新华风机对上述未决诉讼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为什么?
4.2009年12月10日,新华风机以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与独立第三方拥有的一栋办公楼相交换,另支付货币资金100万元。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8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换入办公楼的账面价值为25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请问:上述交换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为什么?若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若不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附件二
新华风机2010年部分业务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
1.根据2010年业务发展计划,新华风机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新华风机股东之一南风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向新华风机提供资金,并按年收取利息。请问:根据税法规定,上述计划将对新华风机产生哪些税务影响?
2.根据2010年业务发展计划,新华风机将对部分经营业务进行调整,拟在2010年出售所持西华轴承公司的全部股权,预计2010年10月完成股权转让。请问:若2010年10月成功出售所持西华轴承公司的全部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华风机如何编制20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若新华风机与独立的第三方仅就西华轴承公司的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截至2010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尚未成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华风机如何编制20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3.根据2010年业务发展计划,新华风机研发部门将有5个研发项目进入成品设计和生产测试阶段。请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根据2010年业务发展计划,新华风机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研发高新技术产品。请问: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条件?若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要求:
假定你是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新华风机审计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合伙人王自强将资料一至资料四转发给你,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根据资料一和资料二,指出新华风机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并针对发现的风险领域列出应采取的实质性审计程序。
(2)根据资料三,指出新华风机的关联方包括哪些,并简要说明理由;针对资料三涉及的关联方关系以及关联方交易,新华风机如何在其200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3)根据资料四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相关要求,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因素,对新华风机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
(4)根据资料三,为合理确定新华风机管理层向审计师提供了完整的关联方及其交易清单,应当设计并实施哪些审计程序?
(5)根据资料四附件一所阐述的第三个事项,设计相应的实质性审计程序。
(6)若同意新华风机财务总监在邮件中提出的要求,帮助新华风机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协助其财务人员完成软件的初始化工作作为一项咨询业务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规定,指出应当从哪些方面评价其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并提出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样卷)
说明:本试卷共1题,50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新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钢铁”)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钢铁公司,主要从事以不锈钢为主的特殊钢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主要用于建筑业的普通钢不同,不锈钢属于规格较高的钢种,主要用于机器、设备及汽车等方面的制造。由于市场竞争对手较少,不锈钢的生产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因此不锈钢的毛利率远高于普通钢产品。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增长,制造机器、设备及汽车的工业不断发展,这带动我国不锈钢的需求显著增加。行业普遍认为在未来数年不锈钢产品的需求仍将持续上升。
制造不锈钢的一种重要原料为镍。镍广泛用于工业及消费产品,包括不锈钢、磁铁、铸币、镍黄铜及镍青铜等多种合金。全球镍生产量约三分之二是用于制造不锈钢。我国的镍矿石本地供应量有限,故此近年镍的进口量大幅上升。2007年1月,镍成为首种突破每盎司1美元的基本金属,价格创历史新高,镍价格急升主要是由于存量低而需求上涨。根据行业报告显示,推动镍全球需求上升的其中一项主要因素为我国不锈钢产量迅速增长。该报告预期镍价格将会在短期内持续上升。由于我国本地镍矿石的供应量不可能在可预见的将来大幅增加,我国必须继续进口镍矿石以应付本地需求。
新兴钢铁原本为一家中型钢铁公司,除了生产不锈钢产品外亦生产其他的普通钢产品。董事们基于不锈钢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快,而且毛利率远高于普通钢,在2007年重组了新兴钢铁,将普通钢业务剥离后以其不锈钢业务上市,并将上市募集资金收购了另外一家中型不锈钢生产企业。合并后的不锈钢产能由每年100万吨倍增至200万吨。新兴钢铁的董事们认为,产能上升可使公司更能发挥本身在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优势,而扩大产能的规模经济效益可提高营运效率,降低单位成本。
上市后,新兴钢铁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良好,各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过去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亿元,其中30%作为现金股利分配给股东。新兴钢铁过去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7.8%。上市后新兴钢铁大量投资于生产不锈钢所需的机器设备,其负债主要是银行的长期贷款。新兴钢铁并无任何金融性投资。新兴钢铁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如下:
人民币亿元
总资产 120
总负债 (80)
40
股本(每股面值1元) 30
公积金及留存利润 10
40
新兴钢铁所需的镍矿石原本全在国内采购,但随着新兴钢铁的不锈钢产量大幅提高,国内供应商所能提供的镍矿石已不能满足新兴钢铁的生产需要。由于镍矿石本地供应量有限,新兴钢铁近两年的需求基本上由国外进口镍矿石满足。
新兴钢铁的镍矿石一般是从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的不同供应商进口,在计入运输费用后每吨的平均采购价仍较国内的采购价略低,但采购价及供应量随国际总体需求波动,新兴钢铁未能获得稳定的镍矿石供应。
经过一轮探索后,新兴钢铁在2009年在某东南亚岛国找到了一个新的镍矿石供应商(以下简称“岛国供应商”),并向其试采购了数批镍矿石。
该供应商提供的镍矿石品质较好,镍含量为1%,其他供应商镍矿石的镍含量平均为0.7%。由于该岛国较为接近我国,海运费用较低,由该岛国矿石提炼的镍金属单位成本比由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矿石提炼的低,最终生产出来的不锈钢产品毛利率由原来的25%提高到30%。
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个新的镍矿石供应来源,新兴钢铁委托一家技术顾问公司对该岛国供应商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技术顾问公司提交的技术报告,该岛国供应商的矿场位于海岸边,矿场邻近合适的港口设施,可以低成本托运矿石,而且由于矿石的硅含量较低,比较适合新兴钢铁的高炉加工。矿场的另一优点是其矿石均在表层,且矿场地势平坦,可简单有效地进行采矿业务。该矿场的镍矿石含量约一亿吨,而现时新兴钢铁的镍矿石年需求量为500万吨,估计按年增加至12年后年需求量为1500万吨。岛国供应商获得该岛国政府授予矿场的独家勘探及开采权,有效期尚余12年,可于期满时向该岛国政府协商续约费用及其他条件。岛国政府批准开采权时明确规定每年可以开采的矿石上限1500万吨。
新兴钢铁位于国内的铁矿及炼钢业的中心区,邻近数个大型铁矿及焦煤生产商,而且所在地区人力资源较为充裕,镍矿石供应成为新兴钢铁扩大产能的唯一生产资源限制。由于镍矿石的价格及供应量均不稳定,新兴钢铁的董事们认为这种情况不利于新兴钢铁的业务发展,因此经常研究新兴钢铁的公司战略。
董事们认为在众多的公司总体战略中,成长型战略是以发展壮大企业为基本导向,是致力于使企业在产销规模、资产、利润或新产品开发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获得增长的战略。根据新兴钢铁目前的情况,选择成长型的总体战略最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
新兴钢铁的董事们在阅读了技术顾问公司对岛国供应商的技术报告后认为收购岛国供应商可能是一个符合公司战略、可以解决生产资源限制的有效方案。董事会为此成立了收购专案小组,并委任梁董事为组长。梁董事有丰富的公司战略及财务管理经验,曾担任新兴钢铁重组上市工作小组的组长,亦担任公司上市后收购另一不锈钢生产企业的工作小组组长。
梁董事的进一步调查研究发现,岛国供应商虽然已开采了该矿场两年,但仍然只是在矿场的一个小型区域开采,并未展开全面的采矿活动,也未购置足够的机器设备,且并无充足人力资源。原因是由于岛国供应商缺乏自有资金,而岛国的金融业并不发达,当地银行未能为岛国供应商提供所需的贷款,而岛国供应商亦无上市或其他融资渠道。经梁董事与岛国供应商初步洽商,梁董事向董事会汇报了岛国供应商的所有者有意将岛国供应商整体出售(包括该企业、其勘探和开采权及其矿场等)。
岛国供应商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除了勘探和开采权及矿场外,该企业的其他资产和负债很小。由于只是小量经营,财务报告所载的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并不能代表岛国供应商全面生产后的经营成果。梁董事因此建议聘请独立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岛国供应商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作为新兴钢铁全资收购岛国供应商的议价基础。梁董事还建议由原来的技术顾问公司提供更深入的技术报告。
梁董事向董事会汇报了其他相关的资料。按梁董事介绍,该岛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货币与美元挂钩,由于生活水平较低,通货膨胀并不严重。由于岛国供应商现只处于初步运营阶段,新兴钢铁在收购成功后须投入资金采购机器设备,同时需要大量招聘采矿工人。岛国的劳动人口较多,招聘矿工较为容易,但由于普遍外语能力较差,管理人员必须选择当地人。然而当地的管理人员较为匮乏,但岛国供应商的现有管理层是曾到澳大利亚留学的矿业专家。
现时国际市场上的镍矿石一般是以美元计价,梁董事估计岛国供应商在全面生产后的镍矿石年生产量可以全部用于新兴钢铁的不锈钢业务,即使有剩余的镍矿石,梁董事认为也可以按市价售给国内的其他需要镍矿石的企业。
为了符合岛国的相关外汇法规、关联方交易和税法的要求,岛国供应商售给新兴钢铁的镍矿石必须以市价计价,而且以岛国货币现金结算。梁董事建议安排岛国供应商将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给新兴钢铁。
董事会批准了梁董事有关企业价值评估的建议。梁董事与嘉伦资产评估公司的蔡评估师会面,讨论了各种评估方法,最后梁董事同意了蔡评估师所建议的折现现金流估值法作为评估岛国供应商价值的方法。梁董事和蔡评估师共同到岛国供应商与其管理层商讨企业评估的工作计划。蔡评估师在会上简略介绍了计划采用的评估方法和策略,并提出许多与该评估有关的问题及所需的资料。
蔡评估师从两个不同角度解释决定采用折现现金流估值法的原因。首先,蔡评估师考虑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两种常用方法,认为折现现金流法是两者中较为合适的。蔡评估师继而从另一角度解释,虽然被收购方(即岛国供应商)是一家企业,但考虑了岛国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后蔡评估师认为其所用的评估方法和策略应与项目投资的评估相近。蔡评估师指出,在决定采用较为复杂的折现现金流估值法前,曾考虑了市场法及成本法这两个较为简单的评估方法,但最后认定该两个方法均不可行。
蔡评估师在进行估值时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折现率,所用计算公式为:
Rі= Rƒ +β(Rm-Rƒ)+Ra
由于钢铁企业的风险与矿场的风险不尽相同,蔡评估师利用以上公式分别计算新兴钢铁及岛国供应商的折现率,然后以两者的平均数作为本次估值的折现率。以上公式中的Ra为全新投资项目风险溢价,只适用于计算岛国供应商的折现率。
经详细的调查、分析及运算后,蔡评估师认为岛国供应商在估值日的公允价值为3.5亿美元整。
收购专案小组还就收购项目的政治风险、操作风险、项目风险、合规性风险及财务风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将风险报告呈交董事会审阅。
在充分考虑了评估机构对岛国供应商的估值以及各种相关风险后,董事会授权梁董事与岛国供应商的股东进行认真的收购谈判,最后双方同意以3.1亿美元成交(按当时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20亿元)。新兴钢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各审批机关办理了相关的审批手续。
新兴钢铁的董事会考虑了各种可能的融资渠道。由于新兴钢铁现时债务较多,再向银行借款并不容易,而且董事会也不希望为了收购而付出庞大的利息支出,从而降低收购所带来的利润。
新兴钢铁的董事会曾认真考虑发行8%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收购项目融资,但最后认定这个方法不可行。董事会决定,最可行的融资方法是向新兴钢铁的现有股东配股筹集资金。梁董事经调查后向董事会汇报,新兴钢铁符合所有相关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股票的规定。
另外,梁董事向董事会建议,为了进一步扩大新兴钢铁的股东基础,以及取得相关的采矿技术和管理支援,新兴钢铁向国内最具规模的金属矿产集团即兆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矿业”)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兆华矿业将拥有新兴钢铁定向发行后股份总额的5%,成为其战略投资者。
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梁董事的融资方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的审批手续。
新兴钢铁按照相关证券法规,以每股人民币2.5元的价格向兆华矿业定向发行1.9亿股普通股,并以相同价格向现有股东配售6.1亿股普通股。新股发行前后的股份变动如下:
新股发行前 新股发行后
亿股 % 亿股 %
新兴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1.0 70 25.27 66.5
兆华矿业 — — 1.90 5.0
其他公众股东 9.0 30 10.83 28.5
30.0 100 38.00 100
新兴钢铁董事会认为,岛国供应商的矿场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据技术顾问公司报告所载,现时的预测矿石含量的准确程度是±20%,矿石镍含量只能在其收购一年后,对该矿场有了充分的了解然后才能有把握地确定。
董事会因此要求梁董事与出让方协商,以求达成一些合约安排,以降低由于预测矿石含量的偏差而带来的交易价格过高的风险。
新兴钢铁成功收购岛国供应商后,董事会认为新兴钢铁的业务产生了根本的改变:(1)以前只在我国生产经营,但现在的业务包括了一家在国外的子公司;(2)以前只是生产不锈钢,但现在的业务包括了开采镍矿石。为此,董事会决定,在未来几年内新兴钢铁最主要的战略是认真发展岛国供应商的开采能力,购置全面投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并且确保岛国供应商的镍矿石生产可以全面配合及支持新兴钢铁的不锈钢生产业务,最终达到岛国供应商的所有镍矿石均提供给新兴钢铁,而将新兴钢铁外购镍矿石量降至最低。
新兴钢铁在镍矿石的供应得到保证后,将全力专注扩展其不锈钢业务,不仅要成为国内不锈钢的最大供应商,更希望能够打入国际市场。因此新兴钢铁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发展不锈钢以外的其他产品和业务。
董事会要求梁董事研究收购岛国供应商后,新兴钢铁应该采用何种组织结构。梁董事对组织结构的七个主要类型进行了分析后,重点考虑产品事业部制结构、M型企业结构、战略业务单位结构及矩阵制结构等四种结构类型。另外,梁董事还应董事会的要求从企业内决策的层级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了集权型及分权型的优点及缺点,并且从营业环境出发,分析新兴钢铁应该是一家机械式企业还是有机式企业。
另外,董事会认为,收购了岛国供应商后,由于当地法规的要求,必须以岛国货币现金结算与岛国供应商购买矿石的货款,新兴钢铁将会面对较大的外币汇兑风险。董事会要求梁董事分析收购岛国供应商带来的外币汇兑风险并提供应对方案。新兴钢铁从无使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活动,董事会因此要求梁董事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使用金融工具。
要求:
(1)概括介绍成长型战略的三种基本类型,指出哪一种类型最为适合新兴钢铁,并说明原因。
(2)说明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对估值法的定义和原理,指出常用的两大类估值乘数,并分析蔡评估师建议采用折现现金流估值法评估岛国供应商的企业价值,而不采用相对估值法的原因。
(3)解释蔡评估师对岛国供应商企业价值评估决定采取的评估方法(包括对市场法、成本法及收入法等不同方法的取舍)和策略,并列示采用折现现金流法时其评估工作所需的主要资料以及资料的来源。(在本题中无须详细讨论折现率)
(4)说明蔡评估师所采用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算式中的Rƒ,β及Rm在计算新兴钢铁的折现率时代表的数据,以及数据的来源。
(5)列出蔡评估师为达到对岛国供应商的企业价值评估需要作出的主要假设。
(6)列出新兴钢铁董事会在决定收购岛国供应商时必须考虑的在成功收购后出现的五个主要风险因素。
(7)针对岛国的政治风险及法律(合规)风险,提出新兴钢铁应采取应对措施的建议。
(8)解释新兴钢铁董事会经研究后认定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收购项目融资的方法不可行的主要原因。
(9)说明新兴钢铁向兆华矿业定向发行的股份是按照有关证券法规的哪些要求定价的。分析这次定向发行股份的定价对于向股东配售股份的影响,并且评论本次融资方案对股东及新兴钢铁的资本结构的影响。
(10)向梁董事提供消除董事会关注的交易价格过高风险的合约安排,并列举梁董事在草拟收购合约时应特别关注的三项合约条款。
(11)分析产品事业部制、M型企业、战略业务单位及矩阵制等四种组织结构的特点及各自的优点及缺点,并解释哪一种结构较适合完成收购交易后的新兴钢铁。针对集权型和分权型两大企业内决策的层级结构类型,分析其优点及缺点,并结合新兴钢铁的经营环境,选出较为适合扩大后的新兴钢铁的决策层级结构的类型。
(12)分析新兴钢铁在收购岛国供应商后面对的外币汇兑风险。说明新兴钢铁若进行金融工具外汇套期活动所需的先决条件,并分析新兴钢铁能否采用一些非金融工具的安排以降低其面对的岛国供应商外币汇兑风险。
(13)根据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判断新兴钢铁的以下三项外汇收入和支出是属于经常项目外汇还是资本项目外汇:(1)收购岛国供应商所支付的价款;(2)向岛国供应商采购矿石而支出的货款;(3)从岛国供应商收取的现金股利,并说明为何需要区分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
(14)Suppose you are the audit manager in charge of the audit of Steel Company (新兴钢铁). The audit engagement team is now planning for the next annual audit of the Steel Company. This is the first audit after the Steel Company’s acquisition of Island Supplier (岛国供货商) which is audited by a local accounting firm. You are required by the engagement partner to send an English email to the auditor of Island Supplier, concerning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group auditor and the component auditor.(10 marks)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通知
市属各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物业管理公司:
为了贯彻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7号),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我市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特点,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促进物业管理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五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投入的资产为国家资本金;
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为法人资本金;
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为个人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六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代收费用、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电梯折旧费、水泵折旧费、天线折旧费、代管基金。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流动负债,如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八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九条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
第十条 应收及预付工程款包括应收工程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
第十一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
第十三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和税金等计价;
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场价计价。
第十四条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第十五条 企业领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第十六条 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条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采用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严格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中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二条 企业对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二十四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申请取得专利的,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有关部门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计价。
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企业出售或转让商誉、非专利技术的计价,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
企业的非专利技术,不管是自行开发或外部购入,其费用全部列做当期费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无计价的不计价;有价取得的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作为土地使用成本,计入无形资产。
第二十五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收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合同有规定的,按规定确定收益年限。没有规定的按最少不得少于十年掌握。无形资产的摊销直接冲减无形资产帐户。
第二十六条 递延资产是指企业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待摊销部分。待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资金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开办费自生产经营的月份次月起,按不得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六章 代管基金
第二十七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公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公用部位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专厅、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备、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二十八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三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三十四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三十五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 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一次转入当期损益。
财务费用是指为筹集资金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利息净支出(利息收入减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评估、验资、检查等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财产保险费、办公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广告宣传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劳动保护费、职工取暖费、印花税、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坏帐损失。
工资主要是指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临时工工资、交通费、洗理费、各种政策性补贴。以上费用发放是先在“应付工资”的借方反映,然后按月转入管理费中的工资科目。
福利费是指按应发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药费、家属医药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程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及按规定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其他开支。
工会经费是指按应发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费用,由工会另行开户,按工会规定开支。
职工教育费是指为提高职工文化水平和学习先进技术进行业务培训而支付的费用,按应发职工工资总额的1.5%掌握使用。
劳动保险费主要指开支退休职工药费、按规定提取的统筹金、异地安家补助、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其他经费。
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困难补助在统筹金中冲减。
待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交纳。
劳动保护费是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主要包括:工作服、手套、毛巾、肥皂等、财务人员的保健费、防暑降温费等。
财产保险费是企业为财产保险支付的费用。
交通差旅费主要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及各种补贴。
职工取暖费是指发给职工的煤火费、暖气费、房管部门收取的公房维修费。

第八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八条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等工程施工活动所取得的工程结算收入。
第三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的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的付款日期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四十一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四十二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四十三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四十四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净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分担的亏损、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负担的数额等。
第四十五条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净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等。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种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在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四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一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九章 对外投资
第五十二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五十三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资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以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第五十四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单位增减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
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五十五条 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十章 外币业务
第五十七条 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五十八条 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九条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折合记帐本位币的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是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第六十条 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不包括按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的余额,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
益。
第六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为净收益,自企业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
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第六十二条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需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六十三条 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企业按照买入外汇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辨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
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
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六十四条 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洁纳税事宜以及处理企业剩余财产。
第六十五条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第六十六条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六十七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法定清算机构的成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六十八条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清算损失。
第六十九条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车之鉴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藏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七十条 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七十一条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交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第七十二条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和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督机构等提供年度有关财务报表。
第七十四条 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有关附表。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主管财政机关。
第七十五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以下内容:
一、生产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物资财产变动等情况。
二、对某些重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动的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便于正确理解财务报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六条 企业总结、考核和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运营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用于评价企业流动资产总体变现能力和偿还短期债务能力;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举债经营状况。
运营能力指标主要有存货周转率,反映企业使用经济资源或资本的效率及有效性。
盈利能力指标主要有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净值报酬率等,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效益。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
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
资本金利润率=利润额/资本金总额
销售利税率=利税总额/销售额
净资产报酬率=利税额/平均股东权益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七十八条 本制度由北京市财政局修订和解释。
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自1998年 月 日起执行。



1999年5月3日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印发)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以下简称党的机关)工作的需要,实现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五条 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秘书部门或者配备秘书人员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秘书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七条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七)公报 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八)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十一)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十二)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三)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四)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八条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一)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写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
  (二)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三)密级 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四)紧急程度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
  (八)主送机关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顶格排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十)附件公文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十二)成文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部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十三)印章除会议纪要和印制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十四)印发传达范围 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
  (十五)主题词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表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
  (十六)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
  (十七)印制版记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末页下端。
  第九条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横排;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书写习惯排印。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可采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左侧装订。
  第十条 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及适用范围:
  (一)《中共x x文件》用于各级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
  (二)《中国共产党x x委员会(x x)》用于各级党委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三)《中共x x办公厅(室)文件》、《中共x x办公厅(室)(x
x)》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根据授权,传达党委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四)《中共x x部文件》、《中共x x部(x x)》用于除办公厅(室)以外的党委各部门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一条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第十二条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二)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三)党委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机关部门行文。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行文;党委的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四)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五)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第十三条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其请示事项。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第十四条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中写明。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党委各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请示问题。未经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级党委向上级党委主管部门请示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对不符合行文规则的上报公文,上级机关的秘书部门可退回下级呈报机关。
  第五章 公文起草
  第十六条 起草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三)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四)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
  (五)人名、地点、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七)杜绝形式主义和繁琐哲学。
  第十七条起草重要公文应当由领导人亲自动手或亲自主持、指导,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六, , , , 章 公文校核
  第十八条公文文稿送领导人审批之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校核。公文校核的基本任务是协助机关领导人保证公文的质量。公文校核的内容是:
  (一)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否确需行文;
  (三)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四)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五)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六)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种使用是否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原起草部门协商或请其修改。
  第二十条已经领导人审批过的文稿,在印发之前应再作校核。校核的内容同第十八条(六)款。经校核如需作涉及内容的实质性修改,须报原审批领导人复审。
第七章 公文签发
  第二十一条公文须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应当由机关主要领导人签发。联合发文,须经所有联署机关的领导人会签。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发布的公文,由被授权者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领导人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若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八章 公文办理和传递
  第二十二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请办、分发、传阅、承办和催办等程序。公文经起草、校核和领导审批签发后转入发文办理,发文办理包括公文的核发、登记、印制核分发等程序。
(一)签收收到有关公文并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给发文方以凭据。签收公文应当逐件清点,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急件应当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二)登记公文办理过程中就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记载。登记应当将公文标题、密级、收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发文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三)拟办秘书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办理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送领导人批示。
  (四)请办办公厅(室)根据授权或有关规定将需要办理的公文注请主管领导人批示或者主管部门研办。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指明主办部门。
  (五)分发秘书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领导人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人和部门。
  (六)传阅秘书部门根据领导人批示或者授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公文送有关领导人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的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七)承办主管部门对需要办理的公文进行办理。凡属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直接答复呈文机关;凡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凡须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代拟文稿,一并送请上级机关审批。
  (八)催办秘书部门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催办贯穿于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对紧急或者重要公文应当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应当定期催办,并随时或者定期向领导人反馈办理情况。
  (九)核发秘书部门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
  (十)印刷应当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安全、保密。秘密公文应当由机要印刷厂(或一般印刷厂的保密车间)印制。
  第二十三条公文处理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材料。需要送请领导人批阅的传真件,应当复制后办理。
  第二十四条秘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密电传输或者计算机网络加密传输,不得密电明传、明电密传混用。
第九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五条党的机关公文应当发给组织,由秘书部门统一管理,一般不发给个人。秘书部门应当切实做好公文的管理工作,既发挥公文效用,又有利于公文保密。
  第二十六条党的机关秘密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下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如需变更,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开发布党的机关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复制上级党的机关的秘密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或者授权。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名称、翻印日期和份数;复印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戳记。复制的公文应当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同样管理。
  第二十九条汇编上级党的机关的秘密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或者授权。公文汇编本的密级按照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并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绝密级公文应当由秘书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一条秘书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秘密公文进行清理、清退和销毁,并向主管机关报告公文管理情况。
  销毁秘密公文,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公文。
  第三十二条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立卷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其他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登记销毁。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保管、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十章 公文立卷归档
  第三十三条公文办理完毕后,秘书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公文的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四条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立卷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领导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其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的机关立卷归档。
  第十一章 公文保密
  第三十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遵守党的保密纪律,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凡泄露或出卖党和国家秘密公文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党内秘密公文的密级按其内容及如泄露可能对党和国家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不公开发表又未标注密级的公文,按内部公文管理。
第三十七条发文机关在拟制公文时,应当根据公文的内容和工作需要,严格划分密与非密的界限;对于需要保密的公文,要准确标注其密级。公文密级的变更和解除由发文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